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公司本次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后,可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由于金融机构可能要求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神马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斌先生和陈小琴女士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方均同意为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保证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上市公司对上述担保行为均不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