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0-05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9]1109 号文核准,于 2019 年 8 月 5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长江证券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 2020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保荐协议》,由其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其持续督导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长江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华泰联合证券将承接长江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顾培培先生、王哲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工作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
督导工作。
公司对长江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4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顾培培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参与了包括天合光能、倍加洁、上海沪工、晶华新材等 IPO 项目,天山铝业、双环传动非公开发行项目,双环传动可转债项目,上海沪工、新时达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天罡股份挂牌及公开转让项目,骆氏股份债券项目,吉林城建资产证券化项目等。
王哲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参与了天合光能、金桥信息等 IPO 项目,亨通光电非公开发行项目,金山股份并购重组项目,光隆光电新三板挂牌及定向增发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