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75号文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爱玛科技”)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号文)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86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0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03.6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086.38万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68971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之后为人民币171,557.03万元,已于2021年6月9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1401012700652488账号内。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 存储余额 备注
类别
爱玛科技集团 中信银行天津 8111401012700652488 募 集 资 34,254.82
股份有限公司 红旗路支行 金专户
爱玛科技集团 民生银行天津 681688681 募 集 资 0.19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金专户
天津爱玛车业 浦发银行天津 77120078801000001251 募 集 资 0.59
科技有限公司 浦祥支行 金专户
天津爱玛车业 民生银行天津 689789789 募 集 资 6,836.90
科技有限公司 分行 金专户
天津爱玛车业 民生银行天津 639899888 募 集 资 4,718.80
科技有限公司 分行 金专户
江苏爱玛车业 浦发银行天津 77120078801600001253 募 集 资 7,582.43
科技有限公司 浦祥支行 金专户
江苏爱玛车业 浦发银行天津 77120078801400001254 募 集 资 3,376.64
科技有限公司 浦祥支行 金专户
合 计 56,770.38
注1:本表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的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造成。
注2: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玛”)和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爱玛”)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 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 司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项目(一期至六期)”、“天津爱玛车业科技 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塑件喷 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江 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化升级及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端店面营销网络 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如下的“附表1: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 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于2022年4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
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塑件喷涂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
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5月6日,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前承 实际投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差异原因
额 投资金额 额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 8,000.00 8,000.00 8,000.00 -
及配件加工制造一期项目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 8,000.00 8,000.00 8,000.00 -
及配件加工制造二期项目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 8,000.00 8,000.00 8,000.00 -
及配件加工制造三期项目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 8,000.00 8,000.00 8,000.00 -
及配件加工制造四期项目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 8,000.00 8,000.00 8,147.90 147.90
及配件加工制造五期项目
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 8,000.00 8,000.00 8,000.00 -
及配件加工制造六期项目
天津爱玛电动自行车生产线 19,341.08 19,341.08 12,589.21 -6,751.87 尚在实施中
技术改造项目
江苏爱玛塑件喷涂生产线技 7,462.35 7,462.35 - -7,462.35 详见募投项
术改造项目 目变更说明
天津爱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53.59 5,053.59 432.71 -4,620.88 尚在实施中
江苏爱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47.58 5,047.58 1,730.69 -3,316.89 尚在实施中
爱玛科技信息化升级及大数 8,341.03 8,341.03 8,377.92 36.89
据平台建设项目
爱玛科技终端店面营销网络 48,840.75 48,840.75 14,932.94 -33,907.81 尚在实施中
升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6,000.00 26,000.00 26,000.00 -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1年7月2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2,013.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894.87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5,908.45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
金。置换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968971_B09号),并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2021 年 7月 30日,本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85,908.45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的“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项目(一期至六期)”需要核算效益,其他前次募投项目不需要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