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1)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持有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股票 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63%;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智娱”)持有公司股票8,26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22%;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峡金石”)持有公司股票 3,50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26%;金石灏沣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灏沣”)持有公司股票 3,50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26%。中信投资、金石智娱、三峡金石及金石灏沣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3,660,0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637%。
(2)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彭伟持有公司 3,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74%;董事刘建欣持有公司 3,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7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中信投资、金石智娱、三峡金石及金石灏沣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即不超过 12,315,000 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且保证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数量不超过 4,105,000 股;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且保证连续 90 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数量不超过
8,210,000 股。
若计划减持期间爱玛科技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对上述减
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董事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彭伟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787,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918%;刘建欣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787,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91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爱玛
科技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对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价
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中信投资、金石智 5%以上非第一大
娱、三峡金石、金 股东 23,660,003 5.7637% IPO 前取得:23,660,003 股
石灏沣
彭伟 董事、监事、高级 3,150,000 0.7674% IPO 前取得:3,150,000 股
管理人员
刘建欣 董事、监事、高级 3,150,000 0.7674% IPO 前取得:3,150,000 股
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中信投资 8,400,000 2.046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金石智娱 8,260,001 2.01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第一组 三峡金石 3,500,001 0.85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金石灏沣 3,500,001 0.85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计 23,660,003 5.7637% —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合理 持股 拟减持
(股) 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 份来 原因
区间 源
中信投资、金石智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7/8 按市 IPO
娱、三峡金石、金 不超过: 不超过: 4,105,000 股 ~ 场价 前取 自身资
石灏沣 12,315,000 股 3%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10/7 格 得 金需求
8,210,0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7/8 按市 IPO
彭伟 不超过: 不超过: 787,500 股 ~ 场价 前取 自身资
787,500 股 0.1918%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3/1/7 格 得 金需求
787,5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7/8 按市 IPO
刘建欣 不超过: 不超过: 787,500 股 ~ 场价 前取 自身资
787,500 股 0.1918%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3/1/7 格 得 金需求
787,500 股
注:1、中信投资、金石智娱、三峡金石及金石灏沣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即 2022 年 7 月 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7 日),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即 2022 年 6 月 22 日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爱玛
科技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彭伟、刘建欣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
价。若计划减持期间爱玛科技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对上述减持
数量和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公司名称变更为“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工商变更
手续已办理完成,但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东名称变更的
相关事宜。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5%以上股东中信投资、金石智娱、三峡金石、金石灏沣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方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承诺方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承诺方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但承诺方合计持有爱玛科技股份比例低于 5%以下时除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董事刘建欣、彭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