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本次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27.8 亿元的授信敞口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供应链金融等融资形式。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机构名称 授信敞口额度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31,000.00
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7,000.00
3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 32,000.00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2,000.00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6,000.00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5,000.00
7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000.00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1,000.00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5,000.00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42,000.00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000.00
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7,000.00
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9,000.00
1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0,000.00
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 10,000.00
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9,000.00
总计 278,000.00
在上述授信敞口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上述银行以外的银行申请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授信敞口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