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0,227,455.2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3,824,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9,258,88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6.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相关承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此议案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