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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太立:司太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8

司太立:司太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
号)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5,895,380 股,发行价格 9.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4,979,955.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187,520.1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7,792,434.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5 月 30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199 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2、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至本次董事会日,公司未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

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截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已累计投入
 号          项目          资金投资金  资金投资金    金额(注)
                                  额          额

 1  年产 1,550 吨非离子型 CT  105,000.00    67,779.24    14,283.68
    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

 2  年产 7,710 吨碘化合物及    15,000.00            -            -
    CMO/CDMO 产品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5,000.00    5.000.00

              合计          148,000.00    92,779.24    19,283.68

  注:“已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847.76万元。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闲置。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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