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补充质押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
本次补充质押股份数量:合计 6,700,000 股(其中,胡锦生先生补充质
押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1.16%;
胡健先生补充质押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占其持有本
公司股份数的 9.72%)。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1 年 3 月 30 日,胡健先生将持有的 14,870,000 股司太立无限售流通股
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交易日为 2022 年 3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021 年 9 月 1 日,胡健先生将持有的 2,800,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
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购回交易日为 2022 年 3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
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2022 年 3 月 30 日,胡健先生与国泰君安就上述业务办理了展期手续,购回
交易日变更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2 年 7 月 11 日,胡健先生将持有的 10,000,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
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购回交易日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023 年 3 月 30 日,胡健先生与国泰君安就上述业务办理了展期及补充质押
11,312,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手续,购回交易日变更为 2024 年 3 月 29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 年 7 月 5 日,胡锦生先生将持有的 14,870,000 股司太立无限售流通股
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业务,购回交易日为 2024 年 7 月 4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提前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5)
2023 年 7 月 6 日,胡健先生与国泰君安办理质押股份部分解除的手续,解
除质押股份数量 15,250,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部分解除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7)。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的函件,
其将持有的合计 6,700,000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
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东 股数(股) 限售股 充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国泰君安证 偿还个
胡锦生 是 700,000 否 是 2023/07/05 2024/07/04 券股份有限 1.16% 0.20% 人债务
公司 及投资
国泰君安证 偿还个
胡健 是 6,000,000 否 是 2021/03/30 2024/03/29 券股份有限 9.72% 1.75% 人债务
公司 及投资
2、本次质押融资金额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数量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胡锦生 60,096,168 17.55 33,245,000 33,945,000 56.48% 9.91% 0 0 0 0
胡健 61,740,000 18.03 30,800,000 36,800,000 59.60% 10.74% 0 0 0 0
牧鑫春
辰 1 号
私募证 6,858,288 2.00 0 0 0 0 0 0 0 0
券投资
基金
合计 128,694,456 37.58 64,045,000 70,745,000 54.97% 20.65% 0 0 0 0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到期质押股份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对应融资余额
股东名称 到期时间
(股) 比例(%) 比例(%) (万元)
胡锦生 半年内 33,945,000 56.48% 9.91% 19,312
胡健 半年内 36,800,000 59.60% 10.74% 20,000
牧鑫春辰 / / / / /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 70,745,000 54.97% 20.65% 39,312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前,股 东将通过自有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股票分红、减持公司股份、对外投资收 益等多种途径获得还款来源,具备较强的偿还能力。
2、控股股东当前不存在通过非营业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当前资信状况良好,其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不 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当前不存在被冻结或强制平仓等风险,不会对其向公司 委派董事席位、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