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0,27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3%。本次办理
质押展期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25,5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
例的 50.72%,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1%。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展期的书面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6 月 29 日,胡锦生先生将持有的 5,500,000 股司太立无限售流通股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购回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6)。
2021 年 6 月 29 日,胡锦生先生与国泰君安就上述业务办理了展期手续,购回
交易日变更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为 是否补 展期后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东 股数 限售股 充质押 到期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国泰君安证 偿还个
胡锦生 是 5,500,000 否 否 2020.6.29 2022.6.29 券股份有限 10.94% 2.34% 人债务
公司 及投资
2、本次质押融资金额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胡锦生 50,274,000 20.53 25,500,000 25,500,000 50.72% 10.41% 0 0 0 0
胡健 44,100,000 18.01 14,870,000 14,870,000 33.72% 6.07% 0 0 0 0
合计 94,374,000 38.54 40,370,000 40,370,000 42.78% 16.48% 0 0 0 0
注:胡锦生先生所质押的 25,500,000 股股份中,其中 20,000,000 股股份系为公司并购贷
款提供担保,占其个人质押股份总数的 78.43%。公司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目前合同
执行状况良好。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到 期 质押股 占 其 所持股 占公司 总股 对应融 资余额
股东名称 到期时间
份数(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万元)
胡锦生 一年内 5,500,000 10.94% 2.25% 8,000
胡健 一年内 14,870,000 33.72% 6.07% 30,000
合计 20,370,000 21.58% 8.32% 38,0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前,股东
将通过自有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股票分红、减持公司股份、对外投资收益等
多种途径获得还款来源,具备较强的偿还能力。
2、控股股东当前不存在通过非营业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当前资信状况良好,其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当前不存在被冻结或强制平仓等风险,不会对其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