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11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一致行
动人胡健先生持有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4,1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8.01%;一致行动人胡爱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292,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16%。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9,666,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0.70%。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及通过公司 2018 年、2019年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条件限售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胡健先生及胡爱敏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
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9,7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其中胡健先生减持总数不超过4,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胡爱敏女士减持总数不超过 4,89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其中竞价交易将按照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如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自公告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止,任意连续 90 天内两人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自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止,任意连续 90 天内两人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22,500,000 股
胡健 44,100,000 18.01%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21,600,000 股
IPO 前取得:2,700,000 股
胡爱敏 5%以下股东 5,292,000 2.16%
其他方式取得:2,592,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胡锦生 50,274,000 20.53% 直系亲属
胡健 44,100,000 18.01% 直系亲属
胡爱敏 5,292,000 2.16% 直系亲属
合计 99,666,000 40.7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目前未
有相关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合理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持原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
因
区间
胡健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1/1/12 按市场 IPO 前已有的股份及通过 个人资
4,890,000 2% 超过:4,890,000 ~2021/7/9 价格 公司 2018 年、2019 年权 金需求
股 股 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大宗交易减持,不 取得
超过:4,890,000
股
胡爱敏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1/1/12 按市场 IPO 前已有的股份及通过 个人资
4,890,000 2% 超过:4,890,000 ~2021/7/9 价格 公司 2018 年、2019 年权 金需求
股 股 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大宗交易减持,不 取得
超过:4,890,000
股
注:上表“减持期间”仅为竞价交易交易的减持时间。根据本次披露的减持计划,其中
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胡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2、公司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本
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若离职,则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 6 个月
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4、在锁定期届满 2 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数量的 20%,包括但不限
于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5、在锁定期届
满 2 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胡爱敏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胡健先生及胡爱敏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胡健先生及胡爱敏女士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