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10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朗生投资”)持有公司股票 4,569,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朗生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4,569,65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87%。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5 月 23 日。
2020 年 11 月 3 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朗生投资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朗生投资(香港) IPO 前取得:2,331,457 股
5%以下股东 4,569,656 1.87%
有限公司 其他方式取得:2,238,199 股
注:上述减持主体其他方式取得股份来源指朗生投资因公司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获得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朗生投资(香港) 2019/12/9~
6,511,633 3.05% 38.87-82.00 2020-04-10
有限公司 2020/10/30
注:(1)2019 年 12 月 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朗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
司股份 1,678,928 股,占其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 1%,相应减持计划披露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
(2)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朗生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4,683,505
股,占其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 1.99%;
(3)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朗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票 149,200 股,占其减持结束时公司总股本的 0.06%。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朗生投资 2020/11/25 IPO 前取 配合企
不 超 过 : 不超过: 4,569,656 股 按市场价
(香港) ~ 得及利润 业发展
4,569,656股 1.87% 大宗交易减持, 格
有限公司 2021/5/23 分配取得 需要
不 超 过 :
4,569,656 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股份减
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朗生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如果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果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数量的 50%。(3)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将通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与丰勤有限合计持有司太立股份低于 5%时除外。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朗生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朗生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