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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20 沪市 司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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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20:司太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公告日期:2018-10-2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或“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94.6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现就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1、出售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部分股权

  2017年10月13日,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转让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部分股权的议案》,上市公司拟以1,463.15万元人民币向关联方胡锦生先生转让持有的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仙居农信”)4,735,128股份(占公司持有股份的75.94%,占仙居农信总股本的1.58%),以463.50万元人民币向李勤俭先生转让持有的仙居农信1,500,000股份(占公司持有股份的24.06%,占仙居农信总股本的0.50%)。
  2、转让仙居司太立设备维修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增加注册资本

  2018年8月27日,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仙居司太立设备维修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因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仙居司太立设备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维修”)业务发展需要,其股东将司太立维修部分股权转让给台州市东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新设备”),其中自然人股东韩建军、林元青、王勤勇、郑国兵、朱康日共计出售4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0万元,法人股东司太立出售9%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8万元。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司太立持有司太立维修51%的股权,东新设备持有司太立维修49%的股权,之后双方拟以自有资金方式对司太立维修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额总计为人民币300万元。

  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同,也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行为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