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泓集团”或“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2.7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720.5523 万股的 0.87%。其中,首次授予 28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720.5523 万股的 0.8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2.81%;预留 21.7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720.5523 万股的 0.06%,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7.1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 1 号 60 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纺织服装、服饰业,行业代码为 C18。公司主要业务为中高档服装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营销及终端销售,旗下拥有多个自有品牌,包括:中高端定位的新复古学院风格的标志性品牌 TEENIE WEENIE;中国高端女装领导品牌VGRASS;具有中国文化元素特征的高端精品品牌元先。以上品牌覆盖中、高端服饰、高级定制场合服饰、高端工艺品和国潮文创礼品等产品线,形成了金字塔式
的立体品牌矩阵布局。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324,418,205.01 3,339,906,829.13 2,913,022,35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014,472.70 -623,748,192.30 108,874,42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97,567,256.86 -655,737,005.89 104,749,174.7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8,895,720.43 942,590,068.95 231,184,18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58,506,764.58 1,946,886,954.74 2,589,582,614.43
总资产 6,115,275,156.35 5,627,103,984.50 6,944,910,692.73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 -2.50 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 -2.50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73 -2.63 0.42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78 -27.30 4.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8.63 -28.90 4.13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王致勤,董事宋艳俊、王
宝林、赵玥,独立董事沙曙东、潘岩平、邱平。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祁冬
君,监事李丽姝、赵颖。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是:总经理王致勤、副总经理张世源,副总经理
苏泽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陶为民。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并于 2020 年 12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77)。2021 年 5 月 19 日,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截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9,018,7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57%,此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4.86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8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49,831,420.34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391,000 股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627,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1%。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2.7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4,720.5523万股的0.87%。其中,首次授予28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720.5523 万股的 0.8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2.81%;预留 21.7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720.5523 万股的 0.06%,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7.19%。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不做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65 人,包括: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骨干。
所有激励对象均须在获授限制性股票时与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具有劳动或聘用关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人员类别 票数量(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时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65 人) 281.00 92.81% 0.81%
预留部分 21.77 7.19% 0.06%
合计 302.77 100.00% 0.8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六、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36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4.3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8.71 元的 50%,为每股 4.36 元;
2、本激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