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4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人民币 60,000,000 元。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1号)核准,锦泓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4,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2,134.36万元(含增值税),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120.81万元,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6.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9年1月30日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苏公[2019]B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 拟使用募 已使用募集 使用比例
资总额 集资金额 资金金额
支付收购 Teenie
1 Weenie 品牌及该品牌 46,111.43 46,111.43 22,127.21 47.99%
相关的资产和业务项
目尾款
智能制造、智慧零售
2 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 36,290.00 15,488.57 6,288.03 40.60%
平台
3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13,011.15 100.09%
合计 95,401.43 74,600.00 41,426.39 55.53%
注:“支付收购Teenie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项目尾款”项目已完成,节余募集资金23,984.22万元。经公司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目前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
额
支付收购 Teenie 招商银行南京 125904066810907 20.66
1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 分行营业部
相关的资产和业务项 招商银行南京 121922508210904 16.06
目尾款 分行营业部
智能制造、智慧零售 中信银行股份 8110501013201333
2 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 有限公司南京 838 7433.38
平台 分行
3 补充流动资金 招商银行南京 125904066810910 -
分行营业部
合计 - - 7470.10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4月24日;
注2:“支付收购Teenie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项目尾款”项目已完成,节余募集资金23,984.22万元。经公司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目前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3:“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其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4月17日销户。
三、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 60,000,000 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期限未满时,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以流动资金归还,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归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执行归还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锦泓集团本次使用6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就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锦泓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锦泓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将持续关注锦泓集团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锦泓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拟将“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募集资金6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拟将“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募集资金6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