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1.2018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6 号)核准,公司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朴海定增一号私募投资基金、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汇鑫9 号资产管理计划、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趵朴华威定增
1 号私募基金非公开发行 28,262,42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8.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1,724,439.3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62,417.71 元(含增值税),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伍亿零贰佰柒拾陆万贰仟零贰拾壹元陆角叁分(小写:502,762,021.6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8]B017 号《验资报告》。
2.2019 年 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1 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4,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每张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1,343,600.00 元(含增值税),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 1,208,128.30 元,实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5,864,528.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9]B008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初始存放和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存放情况如下:
1. 2018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账户类型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余额
招商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125904066810205 募集资金专户 508,942,021.63 —
合计 508,942,021.63 —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截至报告日,公司 2018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开设于招商银行南京鼓楼支行账户(账号:125904066810205)已于 2018年 4 月 19 日销户。
2. 2019 年 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账户类型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余额
浦发银行城西支行 93090078801600000377 募集资金专户 136,235,70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501013201333838 募集资金专户 — 52,219.22
公司南京分行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 125904066810907 募集资金专户 461,114,300.00 206,648.68
营业部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 121922508210904 募集资金专户 — 156,825.46
营业部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 125904066810910 募集资金专户 130,000,000.00 —
营业部
合计 727,350,000.00 415,693.36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了部分发行费用。公司开设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
125904066810910)已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销户。经公司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因公司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原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该账户募集资金用途仍为“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2019 年 8 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开设于浦发银行城西支行账户(账号:93090078801600000377)已于 2019 年8 月 12 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详见本报告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 年 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2018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二)2019 年 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19 年 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1. 2018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公司 2018 年 2 月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收购 Teenie Weenie 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融资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对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进行置换,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回购杭州金投维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份
额。截止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金额为
241,754.12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276.20 万元,可置换金额为50,276.20 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 2019 年 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
项进行了专项审核,截止 2019 年 1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资金为人民币 71,033,379.97 元。2019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8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 Teenie Weenie 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
和业务,公司与衣念时装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未对 Teenie Weenie 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的效益进行约定和承诺,公司不需要编制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9年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 Teenie Weenie 品牌及该品
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项目尾款项目,公司与衣念时装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未对Teenie Weenie 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的效益进行约定和承诺,公司不需要编制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
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募投项目可全面提升公司供产销体系的信息化程度,有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 100,906,330.49 元(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归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执行归还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披露义务。截至 2020 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906,231.33元一次性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
公司于 2020 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