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9-037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茶亭东街240号公司五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528,5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3.547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张庆辉、独立董事王毅、董事吉冬
梅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6,527,66899.9990 100 0.0001 800 0.000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6,527,66899.9990 100 0.0001 800 0.0009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6,527,66899.9990 100 0.0001 800 0.0009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6,528,46899.9998 100 0.0002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6,527,66899.9990 100 0.0001 800 0.0009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6,527,66899.9990 100 0.0001 800 0.0009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6,527,66899.9990 100 0.0001 800 0.0009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5%以上
普通股股东 86,060,957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1%-5%普
通股股东 6,134,900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1%以下
普通股股东 4,332,611 99.9976 100 0.0024 0 0.0000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
股股东 34,300 99.7093 100 0.2907 0 0.0000
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 4,298,311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4 关于公司2017 5,906,394 99.998 100 0.0017 0 0.0000
年度利润分配 3
的议案
7 关于续聘江苏 5,905,594 99.984 100 0.0016 800 0.0137
公证天业会计 7
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 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斯亮、赵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