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9-035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为288,000股。其中,225,000股回购价格为13.13元/股,涉及已离职激励对象6人;63,000股回购价格为12.972
元/股,涉及已离职激励对象4人。
2.本次回购注销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0,553,993股变更为180,265,993股。
一、回购注销审批情况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原激励对象崔萍、陈晓、吴颖、蒋华、王艳伟、吴珉瑛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2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13元/股。
2018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原激励对象彭亚宁、陆云、张丽威、吴雪松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3,0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的回购价为12.972元/股。
二、股份回购与注销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127051),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近日,公司收到了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8,000股已分别于2018年9月28日以及2019年3月21日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注销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是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的回购,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80,553,993元变更为
180,265,993元,总股本由180,553,993股变更为180,265,993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98,196 1.72 2,810,196 1.5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455,797 98.28 177,455,797 98.44
股份总数 180,553,993 100 180,265,993 100
注: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通过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1,46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目前,该次回购注销业务尚未办理完毕。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