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7-056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8月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23.1564万股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格娜丝”)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将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的近亲属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将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的近亲属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7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6月20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3.13元/股
4、因激励对象周景平在授予日前6个月存在卖出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暂缓授予其8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激励对象暂缓授予外,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放弃认购全部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部分
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3.3436万股。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125名激励对象
共授予423.156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实际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陶为民 副总经理,董秘 8 1.89% 0.05%
其他激励对象(124人) 415.1564 98.11% 2.81%
合计(125人) 423.1564 100% 2.86%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名单数量情况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40%
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17日出具了【苏公W[2017]B10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17年7月14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经该所审验,截至2017年7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12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伍仟伍佰伍拾陆万零肆佰叁拾伍元叁角贰分(小写:55,560,435.3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231,564.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51,328,871.32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7,980,000元,股本人民币147,980,000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52,211,564元,股本152,211,564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423.1564万股,于2017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52,211,564股,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勤、宋艳俊夫妇在授予前持有公司86,060,957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8.16%;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5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单位:股)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定向增发股票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92,352,400 62.41% 4,231,564 96,583,964 63.45%
二、无限售流通股 55,627,600 37.59% 0 55,627,600 36.55%
三、股份总数 147,980,000 100% 423.1564 152,211,564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6月20日,在2017年-2020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2034.55万元,则2017年-2020年限
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摊销的总费用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23.1564 2034.55 887.04 951.97 184.02 11.51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公司披露的年报为准。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