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6-006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资金信托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
资金金额: 11000万元人民币
信托类型: 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信托期限: 一年期
一、信托计划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2015年2月3日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华宝境外市场投资2号系列20-3期QDII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即将到期 ,2016年1月2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公司拟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华宝境外市场投资2号系列20-3期QDII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自2016年2月4日起,在一年内继续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投资,主要用于在境外投资参股时尚品牌标的。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信托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重大决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批准机构批准。
二、信托计划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信托投资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信托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信托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信托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受托人名称: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9层
法定代表人:郑国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3744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9月10日
营业期限:1998年9月10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充足、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虚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品名称及期限
产品名称:“华宝境外市场投资2号系列20-3期QDII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
产品期限:一年期
3、产品说明
本信托项下的投资范围以不违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为限,具体包括:
(1)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公募基金等权益类投资产品;
(2)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公司债券和中国政府或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
(3)银行存款、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产品;(4)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5)其他中国银监会允许本信托投资的产品或金融工具。
4、敏感性分析
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该信托计划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
5、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信托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