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
2023年4月17日,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
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事件 金额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1,000 多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投资者 立信 2014 年报 万,在诉讼过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程中 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2015 年重组、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券、2015 年报、 80 万元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
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
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福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
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10 家 A 股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会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因定期轮换超期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3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4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