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1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拟将可
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8 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专业音视频处理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 号)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公开发行 3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00 万张,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项发行费用 978.21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21.79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41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截至 2023年 6 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资总额 金金额
1 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 22,150.25 19,347.86 5,490.72
发及产业化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155.06 4,483.87 390.85
3 补充流动资金 5,365.00 5,190.06 5,190.06
合 计 33,670.31 29,021.79 11,071.63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期末余额
民生银行太仓支行 632202912 694,476.02
中信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 8115701013100244509 1,062,739.39
合计 1,757,215.41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人民币 1.8 亿元的可转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尚未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 的时间
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 2023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产业化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近年来经济下行、国际关系、行业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全球电子行业芯片供应短缺,芯片生产厂商产能紧张,对公司“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进展以及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产生了影响。
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延长上述“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次变更前后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布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性,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淳中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