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峻峰先生于2019年8月20日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误操作而导致短线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2019年8月20日,张峻峰先生按照减持计划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 交易 成交数 成交价格 成交金额(元) 占总股本
方式 方向 量(股) (元/股) 的比例(%)
2018/8/20 集中 卖出 50000 34.90 1,744,900.00 0.0382
竞价
2018/8/20 集中 买入 1700 34.47 58,599.00 0.0013
竞价
张峻峰先生于2019年8月20日按照减持计划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50,000 股,卖出均价34.90元/股,卖出最高价为34.97元/股。
由于操作失误,张峻峰先生将“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指令,买入公
司股票1,700股,买入均价为34.47元/股,最低买入价为34.47元/股。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经公司核查,该笔短线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最高卖价减去最低买价”的计算方法,即该次买入股票1,700股最低价34.47元/股小于本次卖出股票最高价34.97元/股,计算所得收益为1,700股×34.97元/股-58,599.00元,即850.00元。上述所得收益850.00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2、张峻峰先生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