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于2019
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85.80万元。母公司截至2018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6,336.69万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总股本130,965,3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39,289,614.00元。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