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0-01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14 亿元(含),不超过 2.28 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05)。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购得 10 万股公司 A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1%,支付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 2,498,72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09)。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 3,790,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0%,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5.50 元/股,最低价
格为 22.93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92,413,534.15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3,890,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1%,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5.50 元/股,最低价格为 22.93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94,912,254.1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