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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15 沪市 欧普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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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15:欧普照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6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8-050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截止本公告日,10名激励对象自公司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任选为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前述激励对象共计获授限制性股票51,000股(其中,以21.90元/股的授予价格获授限制性股票13,800股,以26.28元/股获授限制性股票37,200股);获授期权共计234,600份。

  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期权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以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16.54元/股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940股、以19.91元/股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360股,共计回购66,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后,公司将全部予以注销。同时,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共计304,980份。前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133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255名,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740,920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928,000份。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6,3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3栋1楼

  2、申报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2月9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3、联系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38550000-6720

  5、传真号码:4008551038(转888888)

  6、邮政编码:201103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