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8-031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出售上海尚隆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终止出售事项概述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 2017年 4
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让上海尚隆照明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梳理和整合公司核心业务,实现公司
长期稳定发展,决定出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尚隆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隆照明”)100%股权,拟出让价款预计将不高于3亿元,该次股权转让预计产生的总收益预计将不高于2亿元。该次股权转让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出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尚隆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让上海尚隆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此次股权转让事宜,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寻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方,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出售尚隆照明的股权。
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出售上海尚隆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出售尚隆照
明100%股权事项。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任何有关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因此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本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内部股权出售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终止股权出售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公司业务、财务状况造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股权出售事项。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