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3 年 7 月 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11.10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规定,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首次授予实际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3 年 5 月 22 日。
2、首次授予数量:811.1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45 人。
4、首次授予价格:7.0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原拟首次授予的 152 名激励对象有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资格,另有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上述共计 70.90 万股。因此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145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811.10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公司
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刘慧枝 副总经理 18.00 1.94% 0.04%
杨彦 副总经理 18.00 1.94% 0.04%
何林渠 财务总监 15.00 1.61% 0.04%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760.10 81.81% 1.90%
(142 人)
预留 118.00 12.70% 0.29%
合计 929.10 100.00% 2.32%
(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上述表格与《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内容存在差异的原因是为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首次获授
权益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210
号《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 15:00 止,公司已收
到 145 位激励对象缴纳的 8,111,0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款合计人民币57,344,77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8,111,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49,233,77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的 811.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400,010,000 股增加至408,121,0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张荣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323,229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总股本的40.8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张荣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总股本的 40.0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本
股份性质 变更前 本次变更增 变更后
数量(股) 比例% 加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45,572,172 86.39 8,111,000 353,683,172 86.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437,828 13.61 54,437,828 13.34
股本总计 400,010,000 100.00 8,111,000 408,121,000 100.00
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经测算,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股票 总费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811.10 7,364.79 2,792.48 3,068.66 1,196.78 306.87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