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
(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507.37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151,012.60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预案如下:
董事会在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裕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持续关注投资者回报,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持续有效回报全体股东,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
(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依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30,000.75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红利,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6.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承诺,体现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适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回报全体股东,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以及现阶段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所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回报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力地回报了全体股东,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