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0-051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列控”或“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欣先生、王卫平先生、郭洁女士(以下统称“减持主体”)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0,794,401 股、39,195,800股、56,01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11.30%、14.38%、20.54%。
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思维列控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李欣先生、王卫平先生、郭洁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各自
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1,539,720 股、1,959,790 股、2,800,560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0.56%、0.72%、1.0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主体承诺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欣先生、王卫平先生、郭洁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677,720 股、324,400 股、474,56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0.25%、0.12%、0.17%,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21,996,000 股
李欣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30,794,401 11.30% 其他方式取得:8,798,400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 股
IPO 前取得:27,996,000 股
王卫平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39,195,800 14.38% 其他方式取得:11,198,800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00 股
郭洁 5%以上第一大股东 56,011,200 20.54% IPO 前取得:40,008,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16,003,2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李欣 30,794,401 11.30%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王卫平 39,195,800 14.38%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第一组
郭洁 56,011,200 20.54%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126,001,401 46.22%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称 (股) 例 (元/股) (元) 量(股) 股比例
2020/7/22 集中竞价
李欣 677,720 0.25% ~ 交易 33.31-36.74 22,944,369.86 30,119,681 11.05%
2020/7/29
2020/7/22 集中竞价
王卫平 324,400 0.12% ~ 交易 33.89-36.94 11,499,858.59 38,871,400 14.26%
2020/7/29
2020/7/22 集中竞价
郭洁 474,562 0.17% ~ 交易 33.87-36.94 16,815,650.28 55,536,638 20.38%
2020/7/29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主体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减持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减持主体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