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18-109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信息提示
增持期间:受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
组”)敏感期影响,公司董事长李欣先生的增持计划期间顺延3个月,新的
增持期间为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3月3日(如因公司业绩预告、定期报告
敏感期影响,本次增持期间相应顺延)。
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董事长李欣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李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998,000股(其中有限售流通股21,996,000股,无限售流通股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5%。
(三)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内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内,上述拟增持主体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李欣先生拟于2018年2月2日起未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6月28日复牌,期间共停牌120天。因公司股票停牌和本次重组敏感期等原因,董事长李欣先生在2018年8月3日前未能增持公司股票。因此,董事长李欣先生顺延实施该增持计划,顺延期间为2018年8月3日起至2018年12月2日止,累计增持金额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000股。
四、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
1、李欣先生作为本次重组项目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敏感期内不能买卖公司股票
作为公司本次重组的策划者、推动者,董事长李欣先生深度参与本次重组工作,是本次重组项目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2018年10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8年第52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 司 并 购 重 组 委 员 会 审 核 通 过 暨 公 司 股 票 复 牌 的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18-0100)。
因此,董事长李欣先生在本次重组期间(即截至2018年11月2日),不得买
卖本公司股票。
2、受本次重组敏感期影响,董事长实际可增持时间减少了3个月,可增持时间较短
在原增持计划期间,受本次重组敏感期影响(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11月2日,共3个月),董事长李欣先生实际可增持时间只有1个月(即2018年11月3日至2018年12月2日,共1个月),可增持时间较短。另外,自本次重组过会复牌(2018年10月30日)以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超过30%,因此,董事长未能足额增持。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2,000股。
基于上述因素,董事长李欣先生决定继续履行增持计划,但增持期间因重组敏感期影响顺延3个月,新的增持期间为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3月3日(如因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定期报告敏感期影响,董事长李欣先生本次增持期间相应顺延),增持金额不变,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可能存在资金未能筹措到位,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该增持计划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