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71 号”文核准,江苏振江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振江股份”)于 2022年 8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4.4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56 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71,999,996.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270,754.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7,729,241.28 元。
截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6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以前年度金额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571,999,996.00 - 571,999,996.00
资金总额
减:发行费用 14,270,754.72 - 14,270,754.7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57,729,241.28 - 557,729,241.28
减:置换预先投入自 225,319,200.00 - 225,319,200.00
筹资金的募投项目支
出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 145,054,473.75 112,140,556.82 257,195,030.57
目支出
减:专户银行手续费 5,299.96 49,562.12 54,862.08
支出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 - 774,714.28 774,714.28
息收入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 - 50,000,000.00 50,000,000.00
目结项余额转出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 268,136.76 268,136.76 594,327.32
金
期末募集资金专用账 - 24,979,761.67 24,979,761.67
户余额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根据各募投项目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
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
告》,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
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于 2024 年 2 月与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JZNEERenewableEnergyTechnologyInc.于 2024 年 2 月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五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
及《五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
及《五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按照孰低
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
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24020 75,283,014.87 - 已销户
司江阴支行 3537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2040078801500
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 000967 158,000,000.00 370,229.00 活期方式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2040078801300
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 000968 130,000,000.00 - 已销户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6670619 58,000,000.00 - 已销户
限公司江阴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2559000000564 66,000,000.00 2,712.25 活期方式
司江阴支行 243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8110188801926 40,000,000.00 - 已销户
阴支行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 18801040019099 40,000,000.00 - 已销户
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2040078801100 -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00096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2040078801100 -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00097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NRA92010001401
份有限公司江阴 000007 - 24,606,820.42 活期方式
支行
合计 567,283,014.87 24,979,761.67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2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14.06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531.9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完成置换,上述预先投入自
筹资金及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大
华核字[2022]0013164 号《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下,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0 个月。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且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
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遇建设项目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
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已使用人民币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