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的卜春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本次展期后,卜春华女士累计质押股份 1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66.17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2%,本次补充质押及展期后,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758.2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69.5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42%。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之一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及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补 是否为限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充质押 售股(如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股数 是,注明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比例 比例 资资金
东 (万 限售类 质押 (%) (%) 用途
股) 型)
广发证
朗维投资 否 100 否 是 2023-03- 2024-03- 券股份 14.36 0.70 补充质
15 15 有限公 押
司
2、本次股份展期的基本情况
是否 本次质 是否为限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为控 押股数 售股(如 是否 原质押 原质押 展期后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融
称 股股 (万 是,注明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押到 质权人 比例 比例 资资金
东 股) 限售类 质押 期日 (%) (%) 用途
型)
华西证 本次不
卜春华 是 100 否 否 2023-01- 2024-01- 2025-01- 券股份 100 0.70 涉及新
26 26 26 有限公 增融资
司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本次质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押前累 押后累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计质押 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胡震 3,169.7042 22.32% 2,200 2,200 69.41% 15.49% 0 0 0 0
卜春 100 0.70% 100 100 100.00% 0.70% 0 0 0 0
华
朗维 696.4698 4.90% 358.20 458.20 65.79% 3.23% 0 0 0 0
投资
合计 3,966.174 27.92% 2,658.20 2,758.20 69.54% 19.42%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累计数量为 2,758.20 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69.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4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