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背景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163.30
万元,较 2020 年净利润下滑 69.18%,因此未达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中 59 人
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8.75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0 年 A 股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用途转让回购股份的,则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
前依法注销回购的股份。自 2020 年 A 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以来,公司持续研究
已回购股份用途实施的可行性,并积极推进有关工作,但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注 销时限规定等因素,公司拟注销全部回购专户中的库存股 7,066 股。
二、修订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在本次的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4,262.55 万股变更为
14,203.0934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 14,262.55 万元变更为 14,203.0934 万元,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会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4,262.55 万元。 14,203.0934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2 14,262.55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14,203.093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改后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