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507 证券简称: 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原“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
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振江”)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JZNEE Renewable Energy Technology Inc.)”(以下简称“美国振江”),新项目拟使用变更募集资金15,8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研发升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割下料中心建设项目”、“8MW及以上风
力发电机零部件项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振江股份”)于2023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7,044,1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3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99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270,754.7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7,729,241.28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604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使用 调整后计划使 项目状态
号 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1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 17,767.85 15,800.00 15,800.00 拟变更
产线建设项目
2 切割下料中心建设项目 16,813.19 13,000.00 13,000.00 已完成拟
结项
3 8MW及以上风力发电 10,974.78 5,800.00 5,800.00 已完成拟
机零部件项目 结项
4 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9,527.62 6,600.00 6,600.00 延期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16,000.00 14,572.92 已完成
合计 71,083.44 57,200.00 55,772.92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未到期理财金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2040078801500000967 0 15,822.66
公司江阴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2040078801300000968 0 已注销
公司江阴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6670619 0 已注销
南京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 12559000000564243 0 2,873.42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8110501012402035371 0 已注销
分行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 8110188801926 0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018801040019099 0 已注销
有限公司利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2040078801100000969 0 0
公司江阴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2040078801600000970 0 已注销
公司江阴支行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现象。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为了让公司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满足美国新能源市场对公司光伏支架等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部分尚未建设的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建设期予以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
实施主体 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JZNEE Renewable Energy
Technology Inc.)
投资总额17,767.85万元,使用募集资 投资总额15,987.92万元,拟使用募集
实施内容 金15,800.00万元,其余自筹资金解决 资金15,8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其
。 余自筹资金解决。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产品 光伏支架零部件产品
实施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 美国德克萨斯州
建设期 2023年1月 2024年6月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光伏支架是在光伏发电系统中专用于支撑太阳能组件的金属结构支架,是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的重要部件。
原项目主要是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厂房、通道和环保区域。原项目计划总投资17,767.8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5,800.00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暂未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822.66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此次拟变更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及实施内容的具体原因系:第一,基于公司跨国战略布局需要,为加快拓展美国市场,应良好合作关系客户的邀请,公司通过在美国就近布局生产基地,可第一时间响应客户需求,为公司产品设计及迭代提供重要指引,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第二,美国于2022年9月颁布了《通胀削减法案》,该法案为光伏等清洁能源行业提供的税收优惠是以在美国本土或北美地区生产和销售作为前提条件,因此,在美国建设生产基地有利于增加公司光伏业务的收益,帮助公司开拓美国地区的光伏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客户资源优势,从而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拟将原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连云港振江变更为美国振江,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利益最大化原则调整了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由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产品调整为光伏支架零部件产品,有利于为客户提供更齐全的产品服务,也能充分利用产能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募集资金新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JZNEE Renewable EnergyTechnology Inc.)
注册资本:350万美元
股东结构: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振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美国振江100%股权
经营范围:光伏支架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光伏支架、钢结构件制造、加工、销售、安装及进出口业务
建设地点:美国德克萨斯州
2、投资计划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5,987.9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5,8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规划建设周期计划为18个月。
项目投资估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人民币) 占比
1 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 3,290.00 20.58%
2 固定资产 8,927.92 55.84%
3 无形资产 270.00 1.69%
4 铺底流动资金 3,500.00 21.89%
合计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