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控股股东胡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69.704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胡震先生累计质押股份 1,83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57.73%,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66.17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1%,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338.2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58.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39%。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胡震先生关于办理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获悉胡震先生将其持有的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并已完成办理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胡震
本次解质股份 1,938.826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1.1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59%
解质时间 2023 年 1 月 10 日
持股数量 3,169.7042
持股比例 22.2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 是否为限售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称 控股股 押股数 股(如是,注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万股) 明限售类型)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国泰君安证 补充流
胡震 是 1830 否 否 2023-1-12 2024-1-12 券股份有限 57.73% 12.83% 动资金
公司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解质 本次解质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押及质押 押及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已质押 未质押股 未质押
股东名称 (万股) 持股比例 前累计质 后累计质 持股份 总股本 份中限售 股份中 份中限售 股份中
押数量(万 押数量(万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冻结股 股份数量 冻结股
股) 股) (万股) 份数量 (万股) 份数量
胡震 3,169.7042 22.22% 1,938.826 1,830 57.73% 12.83% 0 0 0 0
卜春华 100 0.7% 100 100 100% 0.70% 0 0 0 0
朗维投资 696.4698 4.88% 408.2 408.2 58.61% 2.86% 0 0 0 0
合计 3,966.174 27.81% 2,447.026 2,338.2 58.95% 16.39%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累计数量为 2,338.2 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58.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3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
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
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
司利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
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