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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07 沪市 振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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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07:振江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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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1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44,1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3.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71,999,996.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4,716,981.13 元(不含增值税)
后,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江阴支行账号为 8110501012402035371 的人民币账户内。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票股票共募集人民币 571,999,996.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7,547,169.81 元(不含增值税)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723,584.91 元(不含增值税)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7,729,241.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 0006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本决议有效期内,该 3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
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现金收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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