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28,948,288.68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1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44,1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3.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71,999,996.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4,716,981.13 元(不含增值税)
后,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江阴支行账号为 8110501012402035371 的人民币账户内。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票股票共募集人民币 571,999,996.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7,547,169.81 元(不含增值税)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723,584.91 元(不含增值税)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7,729,241.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 0006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
投资额 核准文件
1 8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项目 10,974.78 5,800.00 江阴临港备
[2019]178 号
2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7,767.85 15,800.00 灌云发改备
[2019]301 号
3 切割下料中心建设项目 16,813.19 13,000.00 灌云发改备
[2019]301 号
4 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9,527.62 6,600.00 江阴临港备
[2020]209 号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16,000.00
合 计 71,083.44 57,2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连云港灌云县发改委备案立项,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2,531.92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 已预先投入资 本次置换金额
投资额 金
1 8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项目 5,800.00 5,800.00 5,800.00
2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5,800.00 - -
3 切割下料中心建设项目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4 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6,600.00 3,731.92 3,731.92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 -
合 计 57,200.00 22,531.92 22,531.9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270,754.72 元(不
含增值税),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3,630,188.68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已预先支付的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7,547,169.81 2,830,188.68 2,830,188.68
审计及验资费用 2,800,000.00 800,000.00 800,000.00
律师费用 2,641,509.44 - -
信息披露费用 1,154,716.98 - -
材料制作费 127,358.49 - -
合计 14,270,754.72 3,630,188.68 3,630,188.68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228,949,388.68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的实际支付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规的要求。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意见
会计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