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背景
2022 年 5 月 9 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振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1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 17,044,100.00 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
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 6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 587,500 0.47% 17,631,600.00 12.36%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124,993,900 99.53% 124,993,900 87.64%
通股
股份总数 125,581,400 100.00% 142,625,500 100.00%
因此,《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需根据股本变动情况作出相应的修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修订内容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12,558.14 万元。 14,262.55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2,558.14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4,262.55
2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改后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