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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07 沪市 振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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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07:振江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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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的投资种类: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银行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
  ●现金管理的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审议程序: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银行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购买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是在确保满足日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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