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826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140.79 万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为 26.2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824,457,375.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89,771,172.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734,686,203.00 元。
截止 2017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7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
的存储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续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700000046 169,677,000.00 —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500000047 131,482,200.00 — 已注销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8110501012600969813 277,373,400.00 — 已注销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8110501013400972350 121,504,200.00 — 已注销
宁波银行江阴支行营业部 78040122000139915 43,647,342.22 — 已注销
合 计 743,684,142.22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8,307.55 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变更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1.31%。该变更公告已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编号
2018-089。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详见本报告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11 月 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6303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11 月 3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款项合计 17,257.75 万元。其中 3.0MW 风电转子房
生产建设项目 4,138.83 万元,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 8,394.90 万元,
6.0MW、3.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 2,408.22 万元,风塔生产建设项目
2,315.80 万元。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2,577,500.00 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 2018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金额为
176,708,627.42 元,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及 2020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19-016、公告编号2020-017)中 2018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金额为 201,708,627.42 元,差异25,000,000.00 元为实际控制人占用的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已终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8,307.55 万元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
2、“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公司内部配套,能够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并间接减少公司运营成本,该项目本身不对外经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募投项目“3.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3.0MW 风电定子
段生产建设项目”于 2019 年 3 月建设完成。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如下:
1、随着募投项目完成,主要原材料价格相比公司上市申报材料首次申报时(2016 年 6 月)对募投项目资金需求进行分析时已上涨较多,人工成本明显增加且各项固定费用增长较快,项目毛利率较预计毛利率下滑较多。预计随着未来产能逐步释放,项目的效益将得到逐步提升。
2、随着技术升级,西门子等大客户不断推出更大兆瓦的新机型以替换原有成熟的小机型产品,3.0MW 风电转子房、6.0MW 风电转子房的客户订单下降,大
兆瓦风电机组产品需求旺盛。由于风电机组生产线的主要设备具有很好的通用性,综合考虑客户订单和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生产设备的利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3.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辅助生产大兆瓦风电设备,以应对客户大兆瓦风电设备订单需求。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为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次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1、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为了盘活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累计使用不超过 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已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已
全部到期收回。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项的募集资金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