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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06 沪市 南都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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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南都物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4-013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463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7,777,779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5,027,444.8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5%。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后续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贾生华、周宏伟、赵刚的述职报告。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认 2023 年度公司向董事发放薪酬 508.84 万元(税前)。

  本议案关联董事韩芳、楼俊、阙建华、沈慧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认 2023 年度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 583.33 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

018)。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芳、沈慧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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