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3-033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2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2,242.0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493.7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4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出具天健验[2018]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明细 金额(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82.08
加:利息、理财产品收益 150.83
加:理财产品赎回 9,116.67
减: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8,616.67
减: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支出 453.97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78.94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0】万
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为【5,878.9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来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都科技”)增资,用于社区 O2O 平台建设项目;使用人民币 10,785.8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悦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郡商业”)增资,用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同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悦都科技、悦郡商业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 6,786.48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 80%股权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同日,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存
开户单位 资金专户 账号 续 2023 年 6 月 30
状 日资金余额
态
浙商银行股份 正
南都物业服务集 有限公司杭州 331001051012010008618 常 6,078,868.96
团股份有限公司 玉泉支行 7 使
用
中国建设银行 正
南都物业服务集 股份有限公司 33050161628809888888 常 6,899,045.33
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杭大路支 使
行 用
中国建设银行 正
浙江悦都网络科 股份有限公司 33050161628809666666 常 5,811,482.26
技有限公司 杭州杭大路支 使
行 用
中国建设银行 已
浙江悦郡商业管 股份有限公司 33050161628809999999 注 0
理有限公司 杭州杭大路支 销
行
合计 18,789,396.5
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582.69 万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401 号)。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 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 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余额合计 0 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资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空置房源运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6,440 万元仍用于投资“公寓租赁服务项目”,但不再区分大业主物业项目与空置房源运营项目,空置房源不仅限于公司在管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之“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中智能车管系统、智慧门禁系统、设施设备管理系统和消防集成系统四个部分的改造项目数量不局限于原计划的数量范围,具体改造数量范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 6,786.48 万元用于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