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2-003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 2 号联合大厦 A 座
1 单元 10 楼百年阁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7,457,1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87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集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黄瑜另有其他工作未出席股东大会;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赵磊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7,408,437 99.9617 48,700 0.038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7,408,437 99.9617 48,700 0.0383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韩芳 127,408,438 99.9617 是
3.02 楼俊 127,408,438 99.9617 是
3.03 阙建华 127,408,438 99.9617 是
3.04 沈慧芳 127,408,438 99.9617 是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贾生华 127,408,437 99.9617 是
4.02 周宏伟 127,408,437 99.9617 是
4.03 赵刚 127,408,437 99.9617 是
5、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金新昌 127,408,437 99.9617 是
5.02 王碧颖 127,408,437 99.9617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 关于调整使 22,551,576 99.7845 48,700 0.2155 0 0.0000
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授权
额度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募 22,551,576 99.7845 48,700 0.2155 0 0.0000
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
3.01 韩芳 22,551,577 99.7845
3.02 楼俊 22,551,577 99.7845
3.03 阙建华 22,551,577 99.7845
3.04 沈慧芳 22,551,577 99.7845
4.01 贾生华 22,551,576 99.7845
4.02 周宏伟 22,551,576 99.7845
4.03 赵刚 22,551,576 99.7845
5.01 金新昌 22,551,576 99.7845
5.02 王碧颖 22,551,576 99.784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盛敏、侯讷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南都物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