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39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募集资金 4,500 万,自有资金 12,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44 期 3 个月 C、长江资管
乐享半年盈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期货-粤湾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安基金-南都物业 QDII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3 个月、196 天、每周可预约赎回、18 个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
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2021-017)。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 产品期限 收益 是否
名称 类型 化收益 类型 构成
率 关联
交易
南都物业 长江证 券商 长江资管乐 6,000 4.1%- 2021年9 非保 否
服务集团 券(上 理财 享半年盈2 4.5% 月8日- 本浮
股份有限 海)资 产品 号集合资产 2022年3 动收
公司 产管理 管理计划 月22日 益
有限公
司
上海采林 长江证 券商 长江资管乐 1,000 4.1%- 2021年9 非保 否
物业管理 券(上 理财 享半年盈2 4.5% 月8日- 本浮
有限公司 海)资 产品 号集合资产 2022年3 动收
产管理 管理计划 月22日 益
有限公
司
南都物业 中信期 券商 中信期货- 2,000 3.6% 2021年9 非保 否
服务集团 货有限 理财 粤湾4号集 月7日-无 本浮
股份有限 公司 产品 合资产管理 固定期限 动收
公司 计划 益
南都物业 华安基 基金 华安基金- 3,000 5% 2021年7 非保 否
服务集团 金管理 理财 南都物业 月2日- 本浮
股份有限 有限公 产品 QDII单一资 2023年1 动收
公司 司 产管理计划 月2日 益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 产品期限 收益 是否
名称 类型 化收益 类型 构成
率 关联
交易
南都物业 江苏银 银行 对公结构性 4,500 1.4%- 2021年8 保本 否
服务集团 行股份 理财 存款2021年 3.4% 月18日- 浮动
股份有限 有限公 产品 第44期3个 2021年11 收益
公司 司 月C 月18日
公司已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将注销专户,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机构 开户名称 账号
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220188000066559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为已上市公司或已上市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755,913,554.00 2,084,173,030.10
负债总额 916,071,193.26 1,196,256,96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25,681,845.58 868,988,909.13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670,675.16 47,517,122.22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
金金额
1 信托理财产品 8,000 8,000 642.17 -
2 信托理财产品 5,000 5,000 434.88 -
3 券商理财产品 1,000 1,000 23.07 -
4 银行理财产品 2,400 2,400 17.53 -
5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2,000 15.58 -
6 券商理财产品 3,000 3,000 70.10 -
7 券商理财产品 1,000 1,000 22.47 -
8 银行理财产品 2,400 2,400 5.71 -
9 券商理财产品 1,0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