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10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
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4,126,9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85 元(含税),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1,378,174.87 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0.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87,777,779 股。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
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认 2020 年度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 720.63 万元(税
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 7.14 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税前),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沈慧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
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