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13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司(含 A、B 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审计情况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 近三年签署或复
何时成 始从事 何时开 始为本 核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上市公 始在本 公司提 报告情况
会计师 司审计 所执业 供审计
服务
项目合伙人 宋鑫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2021 年 签署兴瑞科技、浙
江震元等上市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
报告;签署兴瑞科
技、浙江震元等上
签字注册会计师 宋鑫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2021 年 市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报告;签署浙
江龙盛、力盛赛车
等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签 署 南 都 物 业
2020 年年度审计
李迎亚 2014 年 2014 年 2012 年 2019 年 报告;签署南都物
业 2019 年年度审
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了克
明面业、华菱钢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新葵 1998 年 1997 年 1998年 不适用 铁、芒果超媒、湖
南投资等上市公
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95 万,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合计人民币 115
万元。2021 年审计费用将以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
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
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的审计服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