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08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物业服务合同,年合同金额为 1,864.74 万,5 年服务期
限,合同总金额共 9,323.69 万。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在签字盖章及收到合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6 年 3 月 22 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署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对公司当期业绩也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需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合同已对合同标的、生效条件、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洛阳京都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洛阳京都肿瘤医院物业服务协议》,由公司为洛阳京都肿瘤医院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本次签订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洛阳京都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类型:医院物业
坐落位置: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经三路与道北六路交叉口
合同期限及合同金额:年合同金额为 1,864.74 万,服务期限为 5 年,合同总
金额为 9,323.69 万。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洛阳京都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王城大道 112 号
法定代表人:彭民生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医院管理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洛阳京都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管理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为: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公共维修、安保服务、运送服务、防交叉感染、特约服务等共七项服务,以及在本服务内容范围内甲方临时分派的其它任务。
(二)服务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及乙方关于洛阳京都肿瘤医院院区物业管理服务所约定的物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甲乙双方确定洛阳京都肿瘤医院院区物业管理服务年合同金额为 1,864.74 万元。
(三)服务内容的调整: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服务范畴内,乙方须统筹安排工作,合理调度工作人员,做到有计划有预案,避免出现无法满足甲方需求的情况发生。超出本合同约定范畴的服务,由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商议决定,商议原则标准参照本合同相应条款,本合同没有可参照条款的,双方另行商议决定。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5 年,即自 2021 年 3 月 23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22 日止(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医院书面正式通知进场日期为起始时间)。
(五)合同终止:如果一方(“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项或多项义 务,另一方(“受害方”)应通知违约方并指出其违约性质。违约方应自收到(或 应该收到)该通知起 20 天内就所通知的违约事宜予以补救,如果在收到(或应 该收到)该通知的 20 天后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且给受害方造成重大损失 的,受害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在提交终止合同书面通知第 30 天
后,本合同应视为终止,受害方即可停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六)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签字盖章及收到合同履约保证金 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物业管理日期由双方视洛阳京都肿瘤医院院区情况另行商 定,以甲方书面正式通知书进场日期为准。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洛阳京都肿瘤医院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署,对后续公司在城市空间全业态综合服务项目业务拓展及区域业务扩张方面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医院业态的物业服务的入行门槛较高,本次公司进驻医院物业新业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在中原区域市场的影响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城市空间全业态综合服务实力,对公司当期业绩也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需要。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次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对合同标的、生效条件、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