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1-054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7 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
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华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江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年产 2.5 万吨新能源含氟锂电材料及配套 8
万吨/年萤石项目,就本项目与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对外投资具体如下:
公司拟在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 2.5 万吨新能源含氟锂电材料及配套 8 万吨/年萤石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15.5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14.8 亿元。项目初步规划分三期建设:第
一期为年产 6,000 吨六氟磷酸锂项目(投资 3.25 亿元)、年产 8 万吨萤石精矿
产品采选项目;第二期为年产 9,000 吨六氟磷酸锂项目(投资 4.45 亿元);第三期为年产 10,000 吨六氟磷酸锂和双氟磺酰亚胺锂、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拟在江山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江山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审批为准),具体实施新能源含氟锂电项目;年产 8 万吨萤石精矿产品的矿山及选矿厂项目,由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江山金菱萤石有限公司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项目进行谈判、根据审议通过的项目方案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提请公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6)。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