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0-018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20 年 3 月 18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64.00 万份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35.20 万股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3月 18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4、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0 年 3 月 18 日
2、授予数量:164.00 万份
3、授予人数:63 人
4、行权价格:20.66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个月和 36 个月,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 3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35%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①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5%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②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
绩效评定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系数 100% 80% 60% 0%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行权其全部获授的权益;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80%的比例行权其获授的权益,激励对象不得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60%的比例行权其获授的权益,激励对象不得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 占本计划公告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4.00 90.21% 0.68%
(共 63 人)
合计 164.00 90.21% 0.68%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3 月 18 日
2、授予数量:235.20 万股
3、授予人数:14 人
4、授予价格:10.3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