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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01 沪市 韦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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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01: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2

603501: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9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拟行权数量:4,709,451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鉴于激
励计划中原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54人调整为947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仍保持 9,462,268 份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首次授予对象由 947 人调整为 926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9,462,268 份调整为 9,430,998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4、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登记事宜。

  5、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已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94.13 元/份;因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 3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26 人调整为 888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9,430,998 份调整为 9,135,708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93.815 元/股;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64.26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28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上述 28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开始行权的 126,889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860 名激励对象办理 2,686,280 份股票期权相关行权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5 名激励对象持有已到期未行权的 10,425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69.11 元/股;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21.2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方式行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为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826 名激励对象办理 4,709,451份股票期权相关行权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将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
届满。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符合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况,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
 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础,2019 年的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0 年的净    经审计,公司 2021 年净利润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50%                增长率为 2,961.53%,达到激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1 年的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0%                励计划业绩考核的要求。

 注:1、2018 年净利润为公司 2018 年年报列示的净利润,不考虑 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对报表追溯调整的影响。

 2、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净利润均为考虑 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

 交割完成后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的净利润(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 A、B、C、D

 四个等级评分,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鉴于公司 34 名激励对象离
                                                    职,故本次行权激励对象调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行权比例      整为 826 人。经董事会薪酬
              A                    100%        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上述
              B                    100%        826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的
              C                      60%          个人绩效考核均为 B 以上,
              D                      0%          因此本次行权激励对象个人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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